12点退房行规 破坏竞争秩序
本报讯 今年3·15之后,第一场挑战“12点退房行规”研讨会昨天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北京消费者权益法学会副会长杨竖昆发言认为,宾馆酒店“12点退房行规”破坏的是行业竞争秩序,最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自消协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院校法学教授、律师等十余位法律业内人士在“商业行规与法律规范理论研讨会”上对“12点退房行规”发表了各自观点。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事务部主任陈剑说,关于12点退房是行规酒店业协会的解释是,一是为方便结账,二是为收拾房间,以便下一批客人入住。这两点在很大层面是出于经营者的盈利目的,而不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提供方便的。
针对“12点退房行规”不合法,还是合法只关乎商家的道德问题,北京消费者权益法学会副会长杨竖昆认为,这个酒店业的行规是不合法的。因为宾馆酒店“12点退房行规”严重破坏了行业内“公平竞争”权,例如假设北京有40个企业,愿意将退房时间延长至14点,还有30多个不愿意延长,那么这40个希望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的企业,有权利自由选择退房时间。而“12点退房”成为行规之后,破坏了行业竞争秩序,这些希望获得比较优势的企业失去了机会,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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