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3被告取保候审串供 当庭集体赖罪》追踪
看守所爆满 累犯获取保候审
本报记者 为争一块沙地,3名犯罪嫌疑人将3人打伤,派出所民警将3人抓获,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核查后提起公诉。
庭后检察官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表明,因3被告曾3次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都没有同意,原因是其中一人是累犯。那当地公安机关为何给累犯办理取保候审?法院审理阶段对于伤情的重新鉴定又为何久拖不决?
公安机关:办手续时已知道其系累犯
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犯罪嫌人疑系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将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而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凌秋国200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满5年再次犯罪,系累犯。
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在庭审过程中,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舒坤全自己供述了1993年曾因敲诈勒索被判两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前科。
当时办案的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小福说:“凌秋国之前有犯罪前科我们是知道的,但是家属提出申请,我们就向景洪市公安局提交了报告,经过法制科以及公安局领导的审核才同意办理的,刑侦队是不敢擅自做主的。”
在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春林的协调下,该局法制科科长邹建勋查看了卷宗后说:当时黎明派出所刑侦大队把凌秋国3人的取保候审材料递交上来以后,法制科坚决不同意。“之所以后来会办理,一是当时景洪市看守所人员爆满,本来只容纳得下160人的看守所拥进了400多人,看守所的压力非常大;二是因为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起诉之后,检察院要求重新补充侦查一些细节,而公安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之后,仍查不清楚,所以就办理了取保候审。”邹建勋还说,他们办理取保候审是要经过检察院同意的,这个案子检察院应该是同意的。但对于检察院的批准文件,他却无法提供,只是说当时可能是口头上汇报的。
对于邹建勋的说法,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浦晓舢全部予以否认。
检察官:法院办事拖沓 4个月未做伤情鉴定
检察官浦晓舢说,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核查,凌秋国、李健荣、舒坤全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是比较清楚的,但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人提出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法院表示要重新鉴定。此事2008年11月审理,按照正常程序1个月鉴定应该结束,但是到现在为止4个多月过去,伤情鉴定还没有开始做。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拖了这么长时间都无法结案,这是很少见的。
“其实完全可以加快速度,或者让检察院出面委托鉴定,程序上绕了一大圈……法院太拖沓了。“浦晓舢气愤地说。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上负责审理此案的景洪市法院副院长李格。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久拖不决和该案的进展情况,李副院长均没有正面回答。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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