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这些国有企业的“巨无霸”们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这些国有企业的“巨无霸”们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为什么要出台《监管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出台《监管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国资委在加强监管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对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发生资产损失,国资委将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对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国资委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
作为国有经济的“排头兵”,中央企业应如何用好金融衍生品这一新型金融工具,切实防范风险和减少亏损,实现稳健经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此,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应遵守“四严”。
一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二是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三是严控投资风险。
四是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指定专门机构对从事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向国资委报备。
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完善中央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国资委去年颁布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及其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直接或者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应当追究其责任。处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禁入限制等三种方式。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