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6 01:49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感又无可奈何的潜规则,中消协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今年将“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打破一些不合理的行业惯例。
(见3月13日《北京商报》)
笔者理解,所谓消费潜规则就是法律尚未禁止的、但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业内普遍做法,譬如银行31号不计息、餐馆包间规定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宾馆房间中午12点后结账算两天、食品中违规乱加添加剂等。这些潜规则大量存在于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娱乐、装修物业、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方方面面,与消费者生活、工作息息相关。
有些潜规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消费者却奈何不了,如一些酒店明禁自带酒水,不愿“遵从”者请另便。有些潜规则属业内“秘诀”,难为消费者知晓,如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早就在一些奶品企业中大行其道。
或明或暗、形形色色的潜规则,明显存在并且侵害消费者权益,但却能长期存在,甚至还很猖狂,症结何在?笔者分析,根本原因是潜规则行走于法律边缘,法律“夹层”为消费潜规则提供了生存空间,如饭店最低消费、旅馆12点后结账算两天等,都未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明令禁止。再如食品添加剂问题,过去相关食品卫生法规制度的管理原则是,只要无害就可使用,故才有了添加剂泛滥。
消协挑战消费潜规则值得欢迎,但有何杀手锏?我认为破除不合理的潜规则,关键要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潜规则赖以生存的法律“夹层”。譬如即将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添加剂的规范,从过去无害就能使用,变成有必要才能添加,这就是很大进步,是对乱加添加剂这一食品行业潜规则的有力遏制。
中消协作为13亿消费者最大的民间维权组织,如何与潜规则“作战”?首先要充分利用自身影响力,积极推动破除潜规则立法,让隐藏地下的潜规则晒晒太阳,还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与潜规则作斗争,做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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