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巍)我省的“家电下乡”工作自今年2月27日正式启动以来,拉动农村消费的作用日益彰显。来自省商务厅的统计表明,截至3月29日,我省共有6264个销售网点通过核准备案,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109台(部),销售额1828万元,销售额在全国第三批实施的19个省份中居第4位。
我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下发后,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管理严防家电下乡产品倒卖回城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机制,各市、县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家电下乡工作正顺利推进,农民群众购买热情高涨,生产、流通企业踊跃参与的局面正在形成。
据统计,截至3月29日,我省在“家电下乡”中,共销售冰箱6594台,销售额1366万元;销售彩电1493台,销售额221万元;销售洗衣机1877台,销售额188万元;销售手机1138部,销售额52.6万元;销售计算机3台,销售额8997元;销售储水式电热水器4台,销售额3396元。目前,燃气热水器产品正陆续进入我省市场,财政补贴共计238万元将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我省销售的6个品类的160家生产企业的1782个品种的家电下乡产品,均由国家招标产生,中标生产企业向国家交纳了保证金,并向我省递交了承诺书,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同时,通过招标产生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35家流通企业,配送能力均覆盖我省所有县(市)。按照规定,这些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且其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于当地前列,均能够保证农民买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