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除享受当地工资待遇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每年补助每名受聘医师2万元,省财政也给予适当补助
本报4月1日讯(记者张淑会)省卫生厅决定招聘50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
从今天起至4月15日,有意参加招聘者可报名,咨询电话0311-85989801,87828089。
据介绍,受聘人员将到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沧州、邢台和邯郸等8个设区市的21个试点县(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每年补助每名受聘医师2万元,省财政也给予适当补助。受聘医师还将享受当地相应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间,受聘人员户口可保留在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可保留在原单位或交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连续5年考核合格的,如本人愿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参加招聘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并取得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影像等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