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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了,这两天中外媒体都在广泛进行报道,大家都普遍高度关注。今天很高兴请来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先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先生、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先生、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先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先生来和记者们见面,向大家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现在我们先请张茅先生作介绍。
张茅: 尊敬的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参加发布会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在座的新闻界朋友对于医改方案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年)》已经相继对外全文发布了。下面,我就文件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文件形成的主要过程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反映了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快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战略选择。
《意见》和《实施方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反复论证修改形成的。2006年6月30日,国务院决定成立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工作小组深入各地进行了大量实际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对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框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委托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独立平行研究,并进行比较论证,召开了研讨会;同时在网上公开征集建议方案。在此基础上,反复讨论,几易其稿,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初稿。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初稿在征求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方面意见的同时,2008年10月14日-11月14日,《意见》全文向社会公布,问计于民,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随后,工作小组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本着尽可能吸收的原则对《意见》进行修改,共修改190余处。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围绕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对近期重点改革的目标和主要措施,进行了深化研究和测算,拟定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文件制定工作。两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解决了制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了文件的顺利出台。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和《实施方案》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思路和重要政策措施方面是一致的。集中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贯穿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具体实践。
《意见》突出了顶层设计、整体考虑,从基本国情出发,着眼长远,明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即“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意见》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目标是到2011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长远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意见》提出,要完善构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四大体系建设,即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明确了主要任务。《意见》提出,要加强和完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八个方面,作为保障医药卫生四大体系有效运行的支撑,明确了主要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立足当前,是今后三年落实《意见》的具体安排,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提出了五项改革,即“四项基本和一项试点”,这就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实施方案》提出了今后三年五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易于群众理解,便于地方操作,确定了23项量化指标,明确了20个时间节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也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我们既要明确目标,分阶段积极推进,又要正确看待改革中面对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渐推开。为切实加强领导,国务院成立了以李克强副总理为组长,16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单位为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我们一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为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制度努力工作。同时,医改工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要充分调动在医药卫生第一线辛勤服务的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希望继续得到社会各方面和新闻界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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