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来电 我是边防某部的一名四级士官,今年31岁。前几年,家里亲戚朋友给我介绍了几个对象,一听说我在边防当兵,对方就不愿再与我交往了。现在,自己年龄越来越大,我准备在驻地成个家,可听说士官不允许在驻地找对象,我该怎么办呢?某边防团士官王明波
连线答复 对于士官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问题,2001年11月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作出了相关规定,对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2008年9月7日,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适当放宽士官在驻地找对象结婚年龄。提倡士官回原籍找对象结婚。回原籍择偶确有困难、男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女士官超过26周岁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在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由于边防部队地处偏远,王明波同志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现象,要引起边防一线带兵人的重视。妥善处理好边防大龄士官婚恋问题,一是要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好士官探亲休假制度,积极为其解决婚恋问题创造条件。二是要在提高士官自身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像我们分区积极开展育才活动,目前已有近300余名士官取得了大专以上文凭,提高了边防士官的“含金量”,为他们解决婚恋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期解答问题嘉宾:新疆塔城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李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