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13日电(记者贺占军)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决定调整新疆部分通达工程补助标准,新疆72个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县市的公路通达工程建设补助标准,将由过去的10万元/公里提高至20万元/公里。
与西北其他省区不同,新疆境内公路具有民用、国防等一路多用的特殊地位。由于新疆自身经济实力较弱,交通建设长期面临着需求增长与建设不足的现实矛盾。为此,经充分调研后,交通运输部决定提高新疆贫困或边境县市公路通达工程补助标准。
今年,新疆计划建设公路1.7万公里,其中建设农村公路1.1万公里(含重要农村公路3000公里,通达工程8000公里),力争年底使乡镇通公路率达到99.5%,建制村通公路率达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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