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常红)今天,记者从北京市人大立法座谈会上获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审议道路运输条例、妇女权益保障办法等7个法规规章,立项论证消防条例(修订)和物业管理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
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项目有: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北京市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七个。
2009年北京市安排进行立项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有14个:消防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实施《残疾人保障办法》办法(修订)、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出版条例、代表议案工作条例。
今后北京市立法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立法之前先由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论证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法制办申请立项的同时,将立项报告送交常委会工作机构,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开展立项论证的调研,通过座谈会、社会调查、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特别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及社会公众意见。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立法中的利益矛盾焦点问题,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诉求。随后常委会工作机构将立项论证报告或者不予立项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审定立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介绍说,北京市法规立项论证计划分三年逐步落实,2008年主要是起步和探索,2009年巩固和提高,2010年完善和规范。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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