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学历”困扰真学子——湖外“写实性”学历遭用人单位质疑
胡花兰吃完手中的泡面,默默地收拾好她的行李。
她需要到一个新的公司去面试,其实她很希望留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哪怕只有800余元的月工资。
毕业
毕业这个概念,在胡花兰脑海中略显模糊。这位出生于湖南浏阳的女孩,在毕业前的几个月,就已经只身前往广东寻找工作机会,以减轻家中的经济负担。
在父亲老胡眼中,胡花兰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甚至是他的骄傲,“在校期间,花兰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认真学习,表现优秀,完成了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但是遗憾的是,胡花兰却并没有和其他同学一样,如愿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她手中持有的是湖外的“写实性”学历,另有一张学历证明。
湖外校方告诉记者,“写实性”学历是民办学校的通行法则,但是很多用人单位是不认可的,互联网上也是无法查询的;而学历证明上写着,“胡花兰……将于2006年7月毕业,毕业证正在审核办理之中”,落款日期为“二OO六年三月”,这也难以让用人单位认可。
在毕业后的660个日子里,胡花兰辗转于广东的多家企业,走走停停,但难以落脚,其中不乏某著名机场的文员工作,但是她现在基本靠干零活度日。
在她眼里,中国的国情还是很看重文凭,也就是她苦读三年期望获得的那一纸证明——学历。
学历
“我和湖外的主办人是浏阳的老乡,2003年,我家花兰从浏阳大圣中学毕业,几个老师包括学校领导过来劝说,我看校舍盖得也气派,于是答应了,没想到最后连毕业文凭都拿不到。”4月17日,胡花兰父亲老胡一脸懊丧。
老胡认为,胡花兰从湖外正常毕业,学校应当为她办理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文凭。但是,由于当时湖外不具备颁发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资格,于是,从2004年开始,胡花兰开始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历文凭考试。
2004年10月,胡花兰顺利通过综合英语(一),成绩为66分;2006年4月,胡花兰参加英语听力考试,成绩为51分未通过,通过一年的补习,2007年4月,胡花兰再次参加英语听力考试,以71分的成绩通过。
老胡表示,如果说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胡花兰未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是自身原因。那么,胡花兰通过全部考试后,学校完全应当为她申办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但是,因为学校老师的疏忽,导致一场非常让人痛惜的事情发生。
2007年12月31日前,政策规定国考成绩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自学考试来完成,但是需要将成绩从自考转入国考。12月31日后,国家关于教育学历文凭的政策取消。因为未能在有效期限内接转,胡花兰申请学历永远成为奢望。
补救
胡花兰申请学历已经不可能,那又由谁来承担这个过错责任呢?
学校表示,胡花兰以前是一位名叫张桂香的老师负责。2005年8月,张桂香老师辞职,由张才学老师接管,张桂香老师将一个装有自考单科成绩合格证,及考生自考纸质档案的塑料袋给了张才学老师,但袋中没有胡花兰的任何资料,也没有张桂香老师对胡花兰自考《综合英语(一)》的登记材料。因为胡花兰没有转这科自考成绩,导致没能拿到学历文凭,过错是胡花兰本人造成的,因此她自己需要承担。
学校还表示,在为胡花兰申请学历文凭过程中,学校多次派出老师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实在是没有办法解决。学校在感到痛惜的同时,愿意补偿她在学校所缴纳的部分学费。
对于这个说法,老胡表示出极大的不满。
老胡认为,学校发现胡花兰有一门课未通过时,应当及时打电话向她询问清楚,仅仅通过QQ群通知显然是不够的;而且,胡花兰在2007年7月先后打过三次电话给张才学老师,询问关于办证的资料是否齐全,并发送了办证的蓝底照片,张才学老师都一直未告知转成绩的事情,仅是表明9月份回来拿证即可。
更为重要的是,张桂香老师出具证明,表示其向张才学老师转交过胡花兰自考《综合英语(一)》的登记材料。因此老胡认为,主要过错在于湖外的管理问题,学校必须对这一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在无法办理学历文凭的情况下,提出学校全额退还学费2万元,以及其他损失共计5.6万元的要求。
在接到《法制周报》记者采访电话以后,湖外董事会宁董事长表示,董事会已经研究达成了决议,最多的补偿就是退还部分学费,也就意味着胡花兰接受的是免费教育,她毕竟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知识,而未能获得学历文凭属胡花兰本人的过错。
家长对解决方式极为不满,而校方难以加大对后果的补偿力度,这一矛盾最终如何解决,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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