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市民在工行贷款每月按时还款却被记违约17次
客户:银行没尽告知义务;工行:客户粗心所致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蔡青)“我每月按时还款,2年多来怎么有17次违约记录?”昨日,市民黄女士认为,是银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导致她被列入黑名单,不能申请新的贷款。
家住武昌东湖南路的黄女士称,2003年10月,她在中国工商银行江南支行贷款14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她每月按时往存折上存款1400元。2006年底,她提前还款3.5万元,办完手续后,她询问工作人员以后每月还款多少,工作人员称还款1000元。此后,她每月往存折上存1000多元。
黄女士是下岗人员,今年4月,她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却得知在工行江南支行有17次违约记录,每次欠款从0.13元到343.81元不等,不能申请新的贷款。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位于小东门的工行江南支行。黄女士说:“我欠费17次,你们银行应该以短信、电话或书面方式告知我,现在我不明不白上了黑名单,银行应负责任。”该行办公室的李主任称,黄女士可能没有仔细阅读贷款合同,也没有留意每年利率的变化,导致还贷额度不足。黄女士不属于恶意欠费,但违约行为已被自动记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诚信系统,无法更改。
李主任建议,黄女士可以将剩下的5万多元房贷一次性还清,再由该行出具一个贷款还清的证明,“一般来讲,可以凭证明到其他银行再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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