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军 |
大摩前董事总经理涉嫌内幕交易香港受审
杜军在昨天的庭审中对全部十项指控均表不服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摩根士丹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涉嫌内幕交易一案日前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指控,杜军(右图)涉嫌9起内幕交易,并唆使其太太进行内幕交易。杜军在昨天的庭审中对全部10项指控均表不服。
2006年末至2007年初期间,摩根士丹利亚洲与中信集团及中信资源拥有两个合作项目,其中一项为摩根士丹利亚洲协助中信资源发债,用以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另一项目是为所收购油田作石油对冲。
律政司的起诉书指出,杜军在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两个半月的时间内,在掌握中信资源内幕消息的情况下,先后9次以约8600万港元 (1110万美元)分次购入总共267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约5个月后,杜军沽出所持的一半股份,赚得利润高达3342万余港元。
控方在庭上出示的证据大量引用了电子邮件和黑莓记录,记录不仅显示了杜军何时阅读并回复了信息,还标明他对每一封电子邮件向下滚屏的幅度。律政司同时表示,一系列的电话录音也将作为适当的证据。
今年40岁的杜军是北京人,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此前曾在香港美林证券工作,2001年进入大摩。案发之前,杜军可谓春风得意,35岁便被提升为董事总经理,成为大摩亚洲最年轻的主管,这在投行中并不多见。
据报道,2007年5月杜军被摩根士丹利内控人员举报,2007年5月22日被停职调查,6月5日被正式解职。2008年7月10日,杜军在香港机场被警方扣留,并于翌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当时,法庭裁定杜军以现金50万港元保释外出,但必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
香港现有的监管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法律《证券与期货条例》于2003年正式颁布。在此条例颁布之前,内幕交易属于民事惩罚的范围。被裁定为内幕交易者的人士最高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缴付一笔罚金,不超过该人士借内幕交易获取利润或避免损失的3倍。
但《证券与期货条例》颁布之后,内幕交易改由香港证监会的法规执行部负责监控和调查。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可依民事和刑事裁决两条路径进行。当事人最高可被处以1000万港元罚款和10年监禁。
香港近年来明显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过去10个月,香港证监会以内幕交易罪成功起诉7人,其中有3人被判监禁,还有一名被告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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