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5月8日电 (记者 谢卫群)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召开了2008年度股东大会,12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交通银行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用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9-2011年实施债券融资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继续委任胡怀邦为公司执行董事,继续委任钱红一、冀国强和雷俊为非执行董事;委任闫宏为监事。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同意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89.94亿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现金分红0.10元,分配股利总额为48.99亿元。加上上半年已每股现金分红0.10元,2008年全年每股现金分红0.20元,共分配股利97.98亿元。
关于实施债券融资,股东大会同意在2011年底前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次级债券。其中,2009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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