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14日电(记者董碧水)杭州警方今天向媒体公布“5·7”交通肇事案的鉴定结果,报告显示,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并被部分改装。
据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鉴定机构认定,牌照为浙A608Z0的肇事车辆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该车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据悉,公安交警部门5月13日下午17时45分接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后,已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今年5月7日晚8时许,25岁的谭卓在杭州闹市走斑马线时,被牌照为浙A608Z0的三菱跑车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之后,杭州警方在通报该事故时,引用当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质疑。
据了解,为保证相关技术鉴定的客观、公正、科学,公安机关委托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对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进行鉴定。鉴定小组成员包括吉林、上海、浙江等地的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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