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闫文陆 张伟森 马春) 新疆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唐琴因讨要薪水手段不当而引起的放火罪一案,被告人唐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唐琴的丈夫2008年给王某某打工,因双方对干活质量产生分歧,王某某扣了唐琴丈夫500元劳务报酬,唐琴与丈夫多次索要均以遭拒绝。
2009年1月26日,唐琴又来到王某某的出租屋讨要丈夫的劳务报酬,看到王某某家门紧闭,屋里无人,唐琴以为王某某在躲避自己,气急之下唐琴拿起院子里的钢筋将王某某的门撬开,把屋内王某某的衣服堆到一辆三轮摩托车上用打火机点燃后匆忙离去。火势迅速漫延,将隔壁邻居家的三间房屋及房屋内的东西烧毁。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损失为18000余元。
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唐琴年近六旬,认罪态度较好,家属也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