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老城区和即将拆迁改造的“城中村”,经常能看到有些居民擅自加盖楼层,扩大建筑面积。今后,如果在河南省出现这种现象,违规建设的房屋将被政府强制拆除,施工单位将被处最高额为3万元的罚款,设计单位将被处标准设计收费1至2倍的罚款。
5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政府正在审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将在5月28日前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之后,省政府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这个办法进行修改,按法定程序出台地方性法规。
“城中村”备受关注
“违法建筑不仅破坏城市的整体之美,影响居住者的安全,而且容易在城市规化建设拆迁中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有必要在立法层面进行规范。”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上看到,河南省政府明确提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应纳入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密度和规模,逐步拆迁改造。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凡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拆除。工程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或为违法建设工程进行设计的,处标准设计收费1至2倍的罚款;施工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的,或为违法建设工程施工的,处最高额为3万元的罚款。对于所有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责令停止建设,并按照建设工程整体造价的5%至10%进行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鼓励群众对违法建筑进行举报。“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或控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城乡规划一律公开
“不管是城市、县、乡镇还是村,在投入建设项目之前,都应编制规划。规划草案内容,应当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意见。经过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要向社会公布。没有公布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河南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
“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亮点就是,今后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要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这位负责人认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城乡建设和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在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上,河南省拟规定,应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新区在建设中要按照配套建设、先地下后地上、集中成片的方式进行开发。同时,还要注重利用好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新区城市功能。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居民相对集中的旧城区发展上,河南省拟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优先考虑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的改造,同时,将逐步对污染环境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进行外迁。
本报郑州5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