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月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本报讯(记者赵维光)2010年世博会即将在本市召开,如何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创建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本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控制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于11月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此外,根据环保部的要求,上海、北京等四个重点城市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摩托车国三标准。这是昨天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的最新信息。
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芳介绍,为保证国四标准的顺利实施,本市已于今年2月首次发布了《车用柴油》和《车用汽油》地方标准,上述两项标准将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实施,在机动车新标准实施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应提前1—2个月向全市供应符合国四新车要求的车用汽柴油。研究表明已上牌达不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使用了符合国四要求的成品油以后,主要污染物也可以降低10%—15%。
据了解,目前本市尚有20万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14%,排放量却占到50%,为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对排放低于国一标准(含国一标准)的老旧汽车实施淘汰更新给予补贴以及扩大对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等举措,初步预测,如果有15%(约5万辆)的老旧车辆得以更新,全市污染排放总量将降低八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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