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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杀人案当事人描述与警方通报截然相反

2009年05月28日06:0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真相只可能有一种,但是关于这样一件事情的描述却是截然的不同,看的人直犯糊涂:

  5月27日《春城晚报》报道,近日昆明市某法庭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双方进入法庭院内并发生口角,在争执中被告人从车上拎出一把长镰刀砍向原告,造成一死一伤
案发后,法庭工作人员竟然吓得躲藏了起来,没有快速及时而有效地制止,而凶手也大摇大摆地从法庭院内逃走。

  同一天的《云南信息报》则报道称,警方对案情的情况通报说,庭长和书记员听到喊叫后,立刻中止开庭,冲到后院,发现伤者后当即报案,并安排他人拨打110报警,接着拨打120叫救护车等。另有工作人员听到喊声后,也立刻来到场院上,疏散群众,控制现场……

  面对同一起法院内发生的恶性伤人案件,当事人的描述与警方的通报却是截然相反,不由得让人怀疑:事实到底如何?法院内杀人案的真相难道又在“躲猫猫”?

  法院内发生恶劣凶杀案让人震惊,生命的瞬间殒灭令人惋惜心痛,但是,真相“躲猫猫”却尤其令人担忧。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解决矛盾,是因为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任,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见危不救,见义不为,则实在令人心凉。而如果真相“躲猫猫”,便有违社会公平,直接破坏警方的公信力。

  真相依然是雾里看花,相关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

  (江苏南京)
(责任编辑:杨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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