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8日电
香港一名已婚的休班警员,去年10月凌晨时分用手袭扰女性路人的胸部。涉案警员否认非礼罪的案件27日开审,该警员被判罪成。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裁判官指,合理的人不会愚蠢至逃走,何况是警员。
被告可以预期若逃走失败或事后被寻获,将会有更大的麻烦。所以,裁判官认为,被告因被揭发罪行,别无他法逃离现场,而要求事主“畀次机会”,是自知闯祸,希望说服对方放弃追究,遂判被告罪成。
被告连某(29岁)求情,指品格良好,案中并非在街上流连或跟踪女事主,只是扫女事主胸部便停止,现被判罪成极可能被革职,失去稳定工作,要求轻判罚款。
裁判官强调不会判处罚款,避免向公众发出错误讯息,以为深宵非礼女士仅以罚款了事,又指警员有良好工作和家庭,更应该小心言行。
裁判官同时指案发时被告已休班,判刑时会视为一般市民看待,警员身份不会成为更严重的因素,先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下月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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