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光明作为安徽省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唯一的创建示范县,安徽省蒙城县委县政府以探索实践法治建设五大工程为载体,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被列为法治县创建试点后,蒙城县把实施法治蒙城创建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把法治创建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该县还从农业大县出发,探索健全农村法治基础工程。通过建立农民普法协会、农民普法学校,积极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该县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文艺团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了共创法治蒙城宣传工程。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增多的趋势,蒙城县普法办探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意见,采用“模拟法庭”、“法制报告会”等形式,先后到全县中小学进行巡回讲座200余场,受教育学生12万人次,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蒙城县县长欧阳永红说,法治创建工作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依法行政。为此,蒙城实施了阳光政务工程,将依法行政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纳入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与公务员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建立健全领导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县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凡提请拟任命人员必须参加法律考试,考试不合格一律不得任命,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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