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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化解3起边界纠纷 渝南黔北8区县司法行政实现全面联调联动

2009年05月31日08:4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平安采风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局长陈德全这几天特别忙,因为从5月15日起,他又多了一个头衔———南川区跨区域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具体工作是协调南川区与周边区县尤其是贵州邻县的边界纠纷。

  当组长5天,陈德全就亲自处理了3起边界纠纷:张家的3棵树被李家砍去卖了,周家认为毛家偷了自己的牛,最严重的是某工地出现意外事故,导致贵州某县过来打工的1人当场死亡。
以上事件经过两地司法部门的牵头调解,双方已达成共识,圆满解决了。

  为什么小纠纷也要一个司法局长亲自过问呢,用陈德全的话说,就是“边界小纠纷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影响渝贵两省市的和睦。”而且,5月15日,他刚刚与邻近区县的司法局长签订了《渝南黔北毗邻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协议要求双方司法局长必须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的名义带头协调处理边界纠纷。

  重庆市司法局法宣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市南川区与本市的巴南区、万盛区、涪陵区、武隆县以及贵州的正安县、桐梓县、道真县毗邻。作为大山区大农村的渝南黔北地区,矛盾纠纷一直较多,其中,南川区与贵州几个县之间的边界小纠纷更是不断,包括山林、田地、矿产等权属问题之争,不仅影响当地群众的和睦,也有损于两省市之间的关系,成为影响该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明辉介绍,在南川签订的《渝南黔北毗邻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就是一个能够解决边界纠纷的良好思路。该制度将充分发挥渝南黔北地区8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在边界平安建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渝南黔北边界协作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渝南黔北毗邻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作协议》要求:从即日起,两省市建立起区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作机制,包括成立区域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区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联调联动;建立联防联调例会制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联席会,共商预防、调处跨区域矛盾纠纷;利用区域内人民调解工作资源,在各区县大调解运行的机制上,推进区域内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等。

  《渝南黔北毗邻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作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合作作出了详尽规定:第一,成立联合法律服务协会,建立合作平台,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充分保护跨区域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第二,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转委托制度,受委托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后,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委托地法律援助机构;第三,建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协作机制,建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网络体系,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和“两头管、双落实”的管理方式等。

  陈明辉向记者透露,重庆像南川一样与外省相连的区县很多,适当时候,重庆将借鉴《渝南黔北毗邻区县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协作协议》的经验,推广此制度,共同打造平安边界,为平安重庆作出应有的贡献。

  秦力文 杨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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