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加德满都6月3日电(记者章建华
陈乔炎)尼泊尔最高法院特别法庭2日作出判决,认为8年前被控犯有叛国罪的尼泊尔联合共产党(毛主义)主席、尼前总理普拉昌达和其他十几名该党成员无罪。
2001年1月26日,首都加德满都以西100公里处的本迪布尔警察局遭到炸弹袭击,3名警察受伤。
一个月后,当时的尼泊尔王国政府对普拉昌达等现尼联共(毛主义)领导人及其十几名下属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参与袭击,犯有叛国罪。
据尼泊尔《加德满都邮报》3日报道,尼泊尔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2001年以来的历届政府都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来支持这一指控,因此判处上述被告无罪。
尼泊尔政府去年10月27日曾决定,撤回349个内战期间因政治因素对尼联共(毛主义)的前身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提起的诉讼,但不包括本迪布尔警察局袭击案的诉讼。
尼联共(毛主义)的前身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2006年11月与“七党联盟”政府签订了全面和平协定,停止自1996年开始的武装斗争。该党于2008年4月参加选举并成为制宪会议第一大党,党主席普拉昌达同年8月领导组建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首届政府。今年5月4日,普拉昌达辞去了总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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