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今天我们演播室关注的是在齐齐哈尔,众多官员得到了政府现金奖励的这件事情,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主持人:
奖励政府公务员到底应该是侧重物质奖励还是应该侧重精神奖励,我们不妨看看这些年来对这个问题的争论。
(短片)
解说:
10万,这是去年9月,陕西华县政府奖励给该县公安局的一笔奖金,理由是华县警方在10天内接连破获4起命案,而正是这笔奖金把刚刚完成破案任务的华县警方和政府拖入了舆论的漩涡中。
有人质疑,命案必破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完成本职工作为何要进行重奖。支持者认为,刑侦人员工作性质特殊,短时间内破案需要付出格外的艰辛,重奖为何不可。华县政府办公室甚至回应网民时称,给予重奖,同时也是为了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
事实上,近几年来,政府部门给单位个人颁发现金奖励的例子并不鲜见,而奖金名义和额度也是因地制宜、分门别类。
2005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设置100万元大奖,符合条件的每名局长分别得到20万元奖金。
2007年2月,广西南宁市相关领导表示,对计生工作干得好的县区党政一把手奖励最高3万元。
2007年5月,山西省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可达200万元。
公务员履行基本职能,是不是该进行物质奖励?又该如何奖励?公众的疑问似乎一直都没有得到一个清晰的答复。
2008年12月,中组部、人事部颁布《公务员奖励规定》,还特别制定了公务员的奖金标准。
同样在香港特区,早在1999年就推出了一项旨在提升公务员优质服务的《公务员服务奖励计划》,值得注意的是,荣获此项殊荣的都是香港的公务员机构,而非某个公务员。
从评奖程序上来看,内地的公务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由审核部门公示。而参加香港公务员服务奖励计划的机构则需要经过初审和中审两个环节,评审方式由议员和民间团体组成的第三方机构。
虽然两种奖励最后都明文规定了奖金标准,但香港《公务员服务奖励计划》的奖金额度还是要远远高于大陆,比如部门合作奖就高达4万美金,该奖金将直接拨入获奖部门的员工福利基金。不过对于收入在全球位列前列的香港公务员,该奖励所赋予的荣誉感无疑要远远超过奖金本身。而作为香港特区嘉奖制度下的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的获得者中也不乏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秀人物。作为表彰毕生为香港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这样一枚勋章的意义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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