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北京岑隆百货商店的股东张先生去世了,女儿认为商店一直没支付父亲的股东红利、报销相关费用,将姑姑开的商店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张先生原是北京岑隆百货商店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今天原告一方只有丹女士的律师出庭,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丹女士的姑姑和叔叔,现在商店已经由姑姑担任法定代表人了。“我们这个商店是个家族式企业,兄弟姐妹6人都是股东,股份均等。但我们事实上是办了营业执照后,把家里的门脸房租出去让别人经营挣房租,我们并未实际经营。”丹女士的叔叔在法庭上解释说,侄女丹女士索要的红利根本不存在,家里一个季度收一次房租,之后由兄弟姐妹均分。“2007年6月时张先生还是企业法人,现在凭什么管我们要红利?”被告一方不同意支付任何费用。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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