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培青)在山西煤炭行业,高崇荣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在煤炭萧条的时候,他掘到了人生首桶金。其后,他开的公司遍布上海、宁波、杭州、秦皇岛等全国各地。公司办事处干过野菜买卖、投资过云南某族的清酒。
然而,2008年,在他66岁时,却因贪污罪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报新闻故事连载曾作过)。6月10日,记者从岢岚县人民法院获悉,原山西省统配煤炭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崇荣,因侵吞、贪污公款182万余元,挪用公款874万余元,被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1057万余元全部予以追缴。
检察机关认为,高崇荣在担任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用虚开发票冲抵备用金、补交购房款、做呆死账等方式,从高新公司下属子公司秦皇岛晋通煤炭有限公司侵吞、骗取、贪污公款182万余元。此外,截止到2008年4月,高崇荣还利用其担任高新总公司下属的7家国有子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无偿使用上述7家公司公款1614万元,用于个人所有的长治晋通太行湿地公司经营活动,减去已归还部分,实际挪用公款8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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