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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接生操作失误女孩脑萎缩 诉讼8年告赢医院

2009年06月18日14:2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孩子生下来不久,被发现脑部有问题,孩子家长怀疑这与医院出生时接生人员的操作有关。从2001年,两次鉴定结论均未发现医院存在问题。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家长和律师突然想到:病志。

  司法机关指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是:

  1.医院在该病历化验单粘纸的一页背面的“新生儿住院病志(1)”上所写内容与该页上所写“废”字,不是一人所写。


  2.医院在该病历化验单粘纸的一页背面的“新生儿住院病志(1)”上所写内容与沈阳市妇婴医院在病历“新生儿住院病志(1)”上所写内容,二者的形成时间,不是同时连续写成的。

  3. 该病历第二页“2000-5-265:30/pm”,从13行至页末和“2000-5-268:20/pm”,从第1行至第9行字,是同一时间书写。

  这个结论意味着,这份对医疗鉴定至关重要的病志存在问题……

  “爸爸,我想上学!”看着趴在窗台上、对院子里背着书包的小朋友投去羡慕眼光的女儿李薇(化名),李大和(化名)背过身去,悄悄抹了抹眼泪。

  20天前,李薇刚刚过了自己的9岁生日,因为脑萎缩、脑积水以及癫痫,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历经五次鉴定、在与为女儿接生的医院打了8年官司后,医院最终因为“病志存在着记载内容、书写时间等方面的问题”输掉了官司,而他用“一场惨胜”来形容自己在“人生最好的日子”里的这段经历。

  有知情者称,“摆弄病志,已经成了医疗官司中的一种潜规则。”但与李大和相比,现在,要同时面对干干净净的电子病志和法律空白的医疗纠纷当事人们,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癫痫的孩子!

  2009年6月17日,李大和的家里,“叔叔好!”李薇乖巧地与记者打着招呼。就是这个看起来跟平常孩子没什么两样,而且智力也很正常的孩子,脑子里却埋着一颗不定时的炸弹。“女儿是在沈阳市妇婴医院出生的,时间是2000年5月26号中午。那天分娩前,医院还告诉我们孩子产前检查全部正常……”那是李大和结婚的第二年,他已经37岁了。“刚生的时候说有点呛羊水,脸都憋青了,后来吸了点氧,大夫说好了。”

  小李薇转眼就长到8个月大。有一天在三姨家玩的时候突然四肢僵硬,浑身抽搐,脸色全都变成了青紫色。送到医院抢救后,李薇被诊断出脑萎缩,做了其他的检查定为癫痫。女儿的病情得到暂时控制后,李大和带孩子带到北京检查:“孩子不单是有脑萎缩和癫痫的问题,还有脑积水。”

  全家人能做的只是控制女儿的发病几率,却无法根治。“孩子四岁左右,有一天中午,孩子睡完午觉之后起来,忽然间就发病了,抽得是人世不醒,妻子给我打电话,我感觉天都塌了……到医院的时候孩子的瞳孔已经散开了。在那住了几天院,孩子终于救回来了……”

  打不赢的官司?

  “在北京看病的时候,曾有大夫告诉过我,孩子的脑萎缩不是先天的,应该和出生时窒息后,没能及时救治有关。”2001年6月,李大和为此找了孩子出生时的医院,但是没有得到医院的任何答复。

  两个月后,李大和代表女儿将医院告上法庭。

  2001年10月23日,法院委托沈阳市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了鉴定。2001年12月,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了,“我输了,说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但李大和继续申请鉴定。

  2004年,法院又委托了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鉴定。随后,研究所再次给出了结论:“医院医疗行为未见过失与不当,现有材料不能认定李薇的病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

  面对最权威的鉴定,李大和几近崩溃:“这两份鉴定就意味着我的官司根本就不用再打下去了……”

  他每天呆呆地看着女儿,脑子里却反反复复地在想,为什么结果会这样?终于,他突然想起了在北京做司法鉴定时令人生疑的一幕,“在北京做司法鉴定之前,我看见医院原始病志的原件。病志记载的东西和我们当时实际情况根本就不符。”

  病志!病志!

  从那以后,李大和经常去的地方不再是法院,而是各大图书馆,他借阅了很多医疗方面的书籍,希望以此来找出病志上的漏洞。同时,李大和聘请的律师赵铠,也为寻找病志做假的证据四处奔波,甚至还找了医疗方面的朋友进行甄别。终于,病志上的漏洞基本都被找了出来。“我们看到病志原始件与申请鉴定的件不完全一致。原始件有个相同页,在相同页上打了个X,上面写了个"废"字,而且我们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个"废"字的字体明显是其他人写的。而且的病志从第二页开始一直到尾都是连续书写的。而病志应该是随着医疗行为的发生,随时进行书写,而不应该是事后补记,所以说他一次性书写是有问题的。”赵律师表示,“不过我们说也没有用啊,当时没有地方能对病志进行鉴定,这也推不翻权威的医疗鉴定啊!”

  到了2006年,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这一年,辽宁德恒物证司法鉴定所对涉案病历进行了鉴定,得出的结论与李大和的结论一致,“这说明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志是经过涂改或者伪造的。而根据这份病志做的医疗鉴定当然就不生效了!”赵律师表示。

  一场惨胜!

  推翻了之前的医疗鉴定,李大和向辽宁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不过,医院方再未提供出新的病志,2008年7月,“因双方对病历原件意见分歧”,省医学会发出中止医疗事故鉴定通知书。

  2008年8月,该案在沈河区法院进行了最后一次庭审。

  几天之后,李大和接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因为病志原因“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进行,应视为被告医院举证不能”,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李大和共19余万元。

  李大和和医院同时提出上诉,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打了8年的官司,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盼了8年,终于盼来了一个公正的结果,李大和却并没有像想象中一样喜极而泣,他说,他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每当女儿问起,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小朋友那样去上学的时候,他都会回避女儿单纯的眼神,用一个善意的谎言回答女儿。然而,到女儿懂得一切的时候,他不知道,他又该如何回答女儿呢?漫长的8年过去了,人生里又会有几个8年?而等待他女儿的,仍然是一个从早到晚都得小心翼翼、寝食难安的未来。

  打医疗官司其实就是打病历

  “改病历很常见,区别在于程度。”一名处理医疗纠纷的资深律师表示。“对大部分医疗纠纷而言,打官司其实就是打病历———作为最重要的证据,病历直接决定官司成败。尤其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后,医院若想胜诉,必须用病历证明自己在给患者的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从而进一步刺激了病历造假的冲动。”“每当有患者来咨询时,我本能地嘱咐对方先去医院封存病史,目的就是防止医院在病历上作假。”但这名律师也无奈地承认,对此其实是防不胜防———当患者刚与医院发生争议,医院已有所警惕,所谓的“封存病历”已被做了手脚。“不过,随着医院一些改革的推行,其修改病历的风险正在越来越小。比如,目前一些医院已经推开"电子病历"———也称作"无纸化办公",这是卫生系统近年来推行的一项旨在方便病人就医的改革。而对于"电子病历"的规范和管理,目前在立法上还是空白。这样会不会更加方便医院在病历上造假?”这名律师也提出了担忧。(隋冠卓) (来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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