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 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23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分组审议会上提出,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家庭存在的人少地多、人多地少等突出问题,建议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现有土地政策的框架内,在坚守国家耕地红线前提下,结合农村实际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向县级政府下放管理权力,以便根据家庭土地变动情况进行土地调整,进而推进土地资源均衡化,实现农村稳定健康发展。
裴春亮代表是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村委会主任。他说,经过30多年的农村改革发展,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断推进,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同时,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实施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个别农民片面理解国家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政策,使农村出现了调地难、难调地的问题,导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裴春亮举例说,现在建设高速公路、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可能会把某个村民小组的大多数土地都占用了。土地被占用的小组村民想再分地,而其他小组的农民认为,国家占用土地本身有赔偿,自己种地还可以拿到国家补贴,所以不愿意让出一部分土地。此外,农村人口的自然死亡、出嫁、升学、参军、进城就业,都会造成人口与土地分离,但原有的承包土地关系并不调整。各种因素最终导致部分农村家庭出现人少地多或人多地少的现象,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裴春亮表示,农村保持稳定发展,关键是农民要有土地托底。为此,他建议在现有土地政策的框架内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向县级政府下放管理权力,根据家庭土地变动情况进行土地调整,切实解决一些农村家庭存在的人少地多、人多地少等问题,以大稳保证小调、以小调促进大稳,实现农村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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