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将普法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并完善内部防范制约机制,严防和减少公安干警渎职侵权案件发生。
雨山区检察院与雨山公安分局通过建立双方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定达成了五项协议:一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逐步完善查处案件情况通报、办案工作协作机制、证据材料提供机制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二是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双方查办案件情况的通报,双方联络员每月通报一次案件情况,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情况,对从中发现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商请及时移送检察机关,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渎职犯罪。三是建立协查配合制度。双方在查办涉及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确保案件及时查处。四是建立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双方定期对公安干警渎职侵权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保护公安干警正当执法权益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预防性措施。五是完善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在侦、在诉案件的跟踪监督,掌握案件的进展和案件的动态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加快案件的诉讼流程,确保所办案件能得到公正、合法、有效地处理。
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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