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纵车杀人
不能全怪心情差
□李泓冰
不知是不是流火天气让驾驶员也容易上火,近段时间,各地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而最离谱的,是来自惠州的可怕报告:23日傍晚,一辆公交车一路狂飙连撞28辆车导致4人死亡11人受伤。
驾龄已有13年的李国清,缘何火气大到白昼纵车杀人的地步?
细细梳理这一事件的初步调查结论,有几个关键节点值得注意:
其一:李国清本在休假,被车队队长强行要求加班顶岗,他再三推辞无果;其二:李国清等待要接班的车一个多小时,心情郁闷,抱头蹲踞。公司调度看到这一情景,承认“像李的情况,按照规定不可以开车”,但当时都以为他不值班就没在意;其三:李国清一年期间有七次违章记录;其四:李所在的公交公司系民营。
前面三条,是与肇事有关的直接和间接因素。这里不管哪一个环节,如果能走正常的管理程序,都会消除隐患。有律师称,将处于休假的肇事司机叫回顶班的领导,也应负法律责任。而李明显情绪失常,被调度及时发现,竟因“不知”而未按规定阻拦他上岗,其管理混乱可见一斑。身为老司机,李一年中屡屡违章,公司亦无人过问。
这样无规无矩、冷漠无情的粗放式管理,发生在一家民营公司,倒不算太离奇;然而,发生在事关公众安全的非营利性公共交通领域,却让人迷惑不解,更让人失去安全感。
论理,作为社会公益性公用事业,公交公司本应属于非营利性企业。然而,和一些西方国家渐次从私营公司手中收回公共交通的经营权、走向国有化相反,我国于6年前开始了公交事业民营化浪潮。要求承包公交的民营公司不图利润,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国有公交企业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使竞争中的公交企业有了快速发展的可能。但是,也出现政府成了甩手掌柜,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甩给民营公交公司,疏于监管,甚至因为扔掉了公交包袱,连应有的政府补贴也难以到位,导致一些公交公司为了营利死压成本、拼命榨取公交司机的剩余价值。
因此,公交司机的休假问题在各地都非常突出。
在一家公交论坛上,各地公交司机抱怨不断:“一年到头没有休假,大小礼拜休不成,定的任务太高,剥夺了职工的合法权利。使工人长期处于一种思想压抑状态,不利于行车安全……”
一语成谶,果然休假不成酿惨祸。
追究这一恶性事故的责任,不仅仅是肇事司机的,也不仅仅是强令加班的车队队长的,更是当地政府的。不独惠州,公交隐患潜伏于全国各地,伺机噬人。热浪袭人之际,相关政府部门应保持清醒,亡羊必须补牢,不能再动辄付出如此惨烈的生命代价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