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 业主搞装修不敢用电梯
物业对电梯使用“明码标价”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
本报信阳讯“累死我了!”昨日上午,在信阳市金色水岸小区6号楼,业主王先生将一袋河沙扛上12楼后,累得瘫坐在门前,“电梯收费太高,我们承受不了,只能自己扛”。
王先生是去年在该小区买的房子,几天前,他请来装修人员,买了装修材料,准备对房子进行装修时,被物业人员拦住。“他们说,要装修得先交费。”王先生说,这些费用包括装修押金2000元,垃圾清理费400元。此外,对电梯的使用,物业专门定了收费标准,如搬运到12楼以上的物件,河沙每袋收5.5元,水泥每吨收120元,红砖每块收0.3元,木地板每次收2.5元,木条每次收2.5元,橱柜每次收35元,电器每次收25元,石膏板每块收2.5元,乳胶漆每桶收2元,每扇门收4元。
这些收费涉及的物件共20多种。王先生说,照这样算,他全部装修下来,要比一楼住户多掏4000多元,“实在吃不消”。
“装电梯本来是为了方便业主的,现在却成了物业收钱的工具!”业主刘先生说。
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电梯是用来载人而不是载物的,载人费用低,而载物费用要高得多。另外,有些业主在使用电梯时不爱惜,导致电梯经常损坏,维修一次得不少费用。对于收费标准,管理人员说是参考其他小区标准制定的。记者问:“这些收费标准,你们经过物价部门核准了吗?”该管理人员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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