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李云芳
25日凌晨,湖州南浔区公安分局南浔派出所副所长章立凌晨酒后驾驶套牌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致其死亡。昨天,南浔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士向早报记者证实,该分局已决定开除章立。
25日0时30分许,章立酒后驾驶牌号“浙E56156”的丰田花冠自备私家车(事发时套挂“沪A99690”号牌),行至湖州市区威莱大街中国人民银行门口路段时,与行人朱某(男,28岁,湖州市区人)发生碰撞,致朱某死亡。
事发当日,湖州公安交警部门即对该起交通事故立案调查。经血液检验,章立酒精含量为0.69mg/ml。据了解,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在0.2—0.8mg/ml的属饮酒后驾车。
当地“湖州在线”的报道称,27日上午,南浔区公安分局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对章立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定给予其开除的处分(相关手续已上报);公安机关表示,查明事故责任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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