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用活调研数据就要有所创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要借助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数据,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方法,用好用活审判案例资源。你们是如何进行这项工作的?
胡云腾:在统计分析方面,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统计数据,撰写了大批高质量的分析文章。
仅去年一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就收到各级法院报送的司法统计分析报告四千余篇。总体上看,这些司法统计分析成果质量比以前明显提高,很多统计分析报告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些统计分析报告已经成为各级法院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有不少统计分析报告成为学术研究的宝贵资源。可以说,全国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已经成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一个亮点。
司法统计工作既是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辅助和支撑审判执行、司法决策工作的实证基础。全国法院有一支非常优秀的统计队伍,每年采集了一系列完整、权威和有价值的统计数据。这些统计数据是宝贵的司法信息资源,是亟待开发利用的矿山宝藏。
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用好用活统计数据,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把司法统计数据当做重要的司法资源开发利用,除了属于国家秘密、涉及公民隐私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以外,司法统计数据应当成为公民能够共享的公共信息资源,使大家都能从中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找到答案。
其次,要搞真数据,不搞假数据。做司法统计就像做会计工作一样,要把不做假作为底线,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现在,司法统计的数据点越来越多,统计要求也越来越高,有的法院缺乏必要的统计设备,有的法院缺乏必要的统计人员,要防止因主客观条件达不到要求而做假统计、报假数据。
第三,要搞活数据,不搞死数据。司法统计的目的不是记流水账,不是存档案,而是要把这些数据所蕴含的案件质量效率信息、司法管理信息、社情民意信息、社会治安信息、经济发展信息以及对公共决策有用的各种信息发掘出来,及时释放开来。不仅让群众知道准确信息,而且能够动态地知道司法信息,从而丰富司法为民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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