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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喝水致残再现看守所监管漏洞 家属举证困难

2009年07月09日03:2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时代周报

  小伙喝水致残再现看守所监管漏洞

  《时代周报》记者 高兴翔

  张聚花很想讨个说法,“孩子进去活蹦乱跳,出来成了残废,怎么就没人管?”

  这位河北赞皇县的普通母亲,正为飞来横祸而忧心忡忡。

她的儿子秦英伟,经过一段噩梦般的看守所生涯后,已经终生残疾。这位27岁的小伙子,变得“不能快走路,不能跑,任何活儿都不能干,只能在家歇着”。

  又是“牢头”

  2006年9月11日,秦英伟因涉嫌强奸未遂,被羁押在赞皇县看守所。这个距离秦家住处“直线距离不过几公里”的地方,却意味着一家人噩梦的开始。

  一开始,张聚花夫妇并不担心儿子在看守所里的际遇。他们找到了住在自家附近的看守所长刘孟文,并得到了对方“不能打他”的承诺。

  今年4月7日,秦英伟被赞皇县法院认定无罪。此时的他,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9个月。

  秦英伟的父亲是医生。他这样描述儿子的病情,“血压高得吓人,最高达到235/135,人说完就完,同时吃4种降压药才勉强降下来。”

  根据秦英伟的回忆,这场变故源于他在7号监室碰到了“号长”于振荣。从9月20日开始,他每天都要陪于“斗地主”。按照号长的规矩,输家必须要喝一大杯自来水。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要被迫喝掉约十公斤的凉水。于振荣说,这有助于他锻炼喝啤酒的酒量。

  在这个号子里,没有人敢惹扬言“怎么也是个死”的于振荣。在进来之前,他曾经炸伤了当地的数名刑警。同监室的人,基本都挨过他的拳脚。穷凶极恶的恶霸,最终成了这里的“号长”。

  “这种事情并不奇怪”,北京市某看守所的管教张强(化名)说。在他看来,管教们要面对数目众多的嫌犯,难以管理的情况下,会起用一些“牢头”协助自己的工作。

  这样连续两个月下来,秦英伟的身体终于垮了。他的身上先是长满了紫红色的疥疮,后来则变成全身浮肿,“腿上一摁一个坑”。

  他的双眼,也开始变得“看不见东西”。后来,河北省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眼科为病人秦英伟做了诊断,结论是:“1. 高血压(极高危);2. 眼底出血。高血压心脏病”。

  监管漏洞:硬件还是软件?

  在北京服刑期间,秦英伟曾经在海军总医院治疗迷走神经方面的疾病。赞皇县公安局据此认为秦英伟“过去就有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说,河北省公安厅派出的调查组正在邀请司法鉴定机构作出权威的判断。

  四处奔走的秦家人,首先面临着举证的难题。为了找到狱霸逼迫秦英伟喝自来水的佐证,张聚花找遍了和儿子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但由于很多人都处在“取保候审”的境地,不敢声张。

  “号长”于振荣显然钻了“监控漏洞”的空子。在秦英伟被羁押的监室里,设置有24小时监控。于此前打人的地点,都选择在室外的小院里。因为那里四面高墙,属于监控的死角。

  “现在能做的,主要是加强设备监控。”张强说。他供职的看守所,已经着手强化监区内的监控设备布局,“连卫生间里都装了摄像头”。但是,硬件上的改善仍不足以让人放心。身体每况愈下的秦英伟曾经向管教报告。管教却说:“没事儿,吃胖了。”

  检察官,还是律师?

  “老管教”张强说,秦英伟其实还有一条救赎的途径。依照现有规定,检察院在看守所有派驻检察官,负责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

  《看守所条例》第8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但“躲猫猫”事件后,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曾经坦陈,相关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给监督工作造成了困难”。

  4月中旬,21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改革看守所体制及审前羁押制度的公民建议书》,矛头直指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

  律师们的举动,源于看守所近期屡发的嫌疑犯生存困境。本应体现法律意志的监管场所,一再成为欺凌弱小、刑讯逼供等不法行为横行的温床。

  今年2月,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人称“躲猫猫”事件。

  3月,陕西省丹凤县高中学生徐梗荣在看守所中猝死。其间,国内还相继发生了海南儋州罗静波事件、河北顺平翟军保事件、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温龙辉被殴打致死等多起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

  律师们呼吁,“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及刑事审判前羁押制度的固有弊端是牢头狱霸横行与刑讯逼供两大司法顽症的温床,是该类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制度性根源”,应该把管理看守所的职权从公安部门移交到司法行政部门。

  1983年的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力主把劳教所从公安部门剥离,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由于当时的种种原因,看守所被“暂缓移交”,并一直延续至今。

  “看守所不中立,自然很难遏制刑讯逼供和各种侵害在押人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在建议书上签名的许志永律师说。他举例说,如果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不同意,在押人员甚至很难见到自己的律师。

  “转移到检察院系统的看守所,能有效遏制牢头狱霸的恶行吗?”许志永更倾向于认同英国瑞慈人权中心主任妮可拉•麦克比恩的观点,“律师在保护在押人员权利方面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认为,律师与在押嫌疑犯能够畅通见面才能保障犯人的基本人权。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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