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桂峰受审
否认大部分证人证言
“农安县城郊法庭原助理审判员被起诉”续
辩称自己审理作出的一审判决没有错误,认为中法改判存在一定问题
新闻回放:商桂峰,农安县法院城郊法庭原助理审判员。
因涉嫌玩忽职守,2008年7月23日,商桂峰被警方刑拘;因其涉嫌枉法裁判罪、合同诈骗罪,今年5月,此案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交由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 赵春刚) 昨日上午,商桂峰涉嫌枉法裁判罪、合同诈骗罪一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但从商桂峰被法警带到法院那一刻开始,案件审理就显示出诸多不同的地方。
公开审理 拒绝采访
昨日一早,除杜长银、曹宪柏与商桂峰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及家属外,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及农安县人民法院不少检察官、法官也赶来参加庭审,一些记者也早早来到法院。
9时许,有记者与朝阳区法院联系后,得知该案公开审理,但法院却拒绝记者参加庭审和采访的要求。
“他来了!”9时30分许,杜长银指着一辆开进法院的警车,法警先下车,最后一个下车的人穿白色T恤、运动裤和白运动鞋,“那就是商桂峰,他怎么没带戒具,也没穿看守所的衣服呢?”杜长银自语道。
9时40分许,商桂峰的十余名亲属进入法庭,但对杜长银及曹宪柏等当事人,法庭严格要求限制人数,最后只允许杜长银、曹宪柏及未被认出的两名记者进入,法庭旁听席已坐满。
庭审:否认大部分证人证言
昨日9时40分许,庭审开始,商桂峰穿着下车时的衣服,手拿答辨材料站在被告席上,介绍自然状况后,商桂峰以有病为由,经法官同意坐下受审,其间不时回头看看家人。
公诉机关指控,商桂峰任助理审判员期间,在审理曹宪柏诉张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在明知张某等人存在过错、曹宪柏无过错的情况下,徇私情、私利而故意违背事实作虚假汇报,未经合议庭评议,伪造合议庭评议笔录,故意错误适用法律作枉法裁判,使曹宪柏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上诉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商桂峰辩称,对曹扬的见义勇为牺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应该是受益人,但曹宪柏当时起诉的只有挖坑取土人张某、承包人和村委会,并无受益人,而法院不能追加受益人为被告,作出当时的判决并无不当,他认为自己的一审判决没有错误,中法改判存在一定问题。
对于伪造合议庭笔录,商桂峰予以否认,称当时进行了合议,在判决书下发前,已有合议庭笔录,并非伪造。对于检察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商桂峰大部分予以否认。
下午进入审判庭时,商桂峰家属全部进入后,商家一女性亲属站在法院门口,指着记者及杜家其他亲属称,“他们都不是我们的人,别让他们进!”
法警核验身份后,只允许杜长银、曹宪柏进入,此举引起杜、曹两人强烈质疑,“为什么他们家10多个人都进去了,我们作为受害人,却不让我们家人进?”
经过杜、曹二人争取,法警同意未被认出的记者将包放在庭外参加庭审。
14时20分许,商桂峰在法庭上认出记者,法官拒绝了采访。
昨日15时3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关于商桂峰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将于本月21日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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