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18日电(记者邓伽)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张仕武、姚继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7年。至此,海口市规划局腐败窝案4名被告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仕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海口市规划局规划设计管理科副科长、科长及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人民币255.538万元、美元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张仕武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且其亲属主动退回77.5万元赃款及114万元赃款被追回,决定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仕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姚继韵利用担任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姚继韵到案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通过亲属积极主动退回全部赃款,且有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的立功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姚继韵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今年4月30日,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因受贿13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该局原总规划师王小山因受贿人民币71.5万元和美元8000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此,海口市规划局腐败窝案4名被告均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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