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种不开征?
面对高压,财政部的每一个人都没有闲着。
6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卷烟批发环节上更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显然,解决财政困难最直观的方式莫过于开征新税种,以及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
对于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并不讳言,在完善烟产品消费税的目的基础上,也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
“所谓烟酒不分家,烟草的消费税既已提高,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离提高白酒消费税也不远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企负责人不无忧心地说。今年年初,国家税务局已就消费税调整的方案征询过各大白酒企业的意见,虽然意思是加大对白酒企业的税收监管,但不管是直接提高消费税,还是提出新的征管规范,都一定会造成企业实际税负的增加。
无疑,当一切迹象显示消费税和资源税为重点的结构增收性税收政策调整序幕即将拉开的同时,加重税赋的阴云就笼罩在众多相关企业的头顶上。“碳税会马上开征吗?”“物业税将在哪个城市试点?”他们忧心忡忡——“这个时候加税,不是让我们雪上加霜吗?”
这对财政来说,确实也是一个尴尬的矛盾。
“财政要增收,但是也不能过分剥夺企业,我们现在首要是保证企业的生存,如果把企业整死了,就得不偿失了。现在经济虽然有稳定的态势,但今年到底能不能见底还很难说。所以,结构性减税的总方针还是不能变。”刘桓说。
在他看来,财政压力非但不会催生大量新税种的匆忙出台,反而可能延缓成熟税种的出台时机。“一个新税种的开征是需要通过长期的研究和酝酿的,不可能因为一时的财政压力就匆忙出台。比如现在大家热议的碳税,就涉及很多行业的专业知识,不是财政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与能源局等各部门通力合作、研究。碳税和物业税其实都已经讨论了好几年了,只是恰好在这个时机成熟,可以推出。但是在这个敏感的时刻,大家肯定会想,是不是国家为了财政增收,故意在这个时候推出新税种,增加产业的负担呢?这种情况不能不考虑。所以我觉得要在今年开征碳税和物业税,阻力会很大,基本不太可能。”
概而言之,在保持结构性减税的大方向前提下,烟酒消费税只是一个小范围调整,新税种开征、财政大幅增收的空间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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