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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家的宅基地都是2分4厘(约160平方米),最后建成式样相仿的2层小楼 |
“那个时候……” 如果以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1982年为界,正当中国大多数村庄刚刚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制约之际,吕家庄村已然通过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完成了最初的原始积累。
在中国农村,由一个人带动一个村经济飞跃的现象,并不新鲜,通常被称为“能人效应”。那一年,64岁的高能权在临近的赵县参观了一家秸秆造纸厂,他惊奇地发现,“这边麦秸进去,那头哗哗地出纸,随后,大把的钞票就到手了”。
这位当时已年过花甲的村支书第一次意识到“无工不富”。于是,他亲自跑到河南引进了3条流水线,自此吕家庄村有了第一家集体企业。
很快他又发现,造纸就要有造纸毛毯(一种耗材)。当时,全国只有天津、上海等几个大城市的厂家能够生产,因此供不应求。于是,高能权派村干部远赴贵州的一家军工企业求购机器。厂家听说是一个“村”要买这种机器,以为是骗子,给订金也不同意。后来还是高能权拍板,用村里凑起的家当支付了全部货款后,才把机器拉了回来。此后,这个造纸毛毯厂每年上交集体的利润都超过200万元。
整个80年代,砖厂、塑编厂、五金厂、制帽厂等16家集体企业先后落户吕家庄村,每年共上缴集体近千万元。
吕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高建雨就在那个时候从镇政府回到村里。“那时候老支书还年轻,村里正红火,上什么企业都赚钱。”谈到这段昔日的辉煌时,现今54岁的高建雨忽然望向远方,眼里透出回味的神采。
“那个时候,村里大企业也办,小营生也搞。养花、养金鱼、养鸟、养鹅、养奶牛、养梅花鹿。后来又在街上开起了香油坊、醋坊,给社员修自行车、理发、做裁缝……”有意思的是,在当时,连这些服务业也都是集体管理,按劳动收益给社员们计算工分。
凭借着老支书的魄力和胆识,吕家庄村在改革开放初期一跃成为十里八乡的富裕村。不过,如今回忆起那个年代,上了岁数的社员们更多地是在追忆某种“思想”。
“那时候,有社员晚上偷偷地为集体起粪,不留名,那时候大伙儿都抢着做义务工。”
“那时候,都是干部带头劳动——每年,乡干部要下地干100天,大队干部要干200天,生产队长要干300天。”
还有社员提到,那时候为了维护集体的利益,老支书是多么“不近人情”:
有一年,河北省政协委员来村考察,村委会买了两公斤瓜子,1.5公斤水果糖。事后剩下了1公斤瓜子、1公斤糖,老支书全都退给了小卖部。结果,这次招待仅花了7元钱。
老支书的一个近亲,因为执意超生,被他下令拆掉了房子;一位表亲为多要一点宅基地被他拒之门外,气得半年不来往。
老支书从没为私事用过集体的车。一次,老伴被疯狗咬伤,小儿子私下里要了车带母亲去保定看病,他知道后立即补交了60元车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故事的流传,历次党支部选举,高能权都能以超过95%的票数当选。
最近一次是在今年3月,当选时他已经91周岁。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