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云南两级法院审案一错再错 索赔5万变2851万

2009年07月30日07:4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这是一场充满悬疑的官司:原告起诉被告越界开采矿产,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经法院委托测量后,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骤增569倍达到2851万元;在省、市两级法院的判决书中,被告公司的名称都是错的;而此后省高院为纠错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中,又再次出现错误。
屡屡出错、错上加错,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此案最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并调走了卷宗进行审查。

  索赔额5万变2851万

  2005年7月9日,云南省华坪县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越界开采为由,将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华坪县法院,索赔5万元。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焱光公司是否越界及越界开采量进行鉴定,结果产生后,大华公司于2005年底把诉讼请求变更为2851万余元。此案于是上移丽江市中院审理,并于2006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焱光公司停止侵害,赔偿大华公司1662万余元。案件经云南省高院二审后,2007年底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回应 正常

  5万元的诉讼请求为何会增加569倍?云南省高院此案的办案法官解释说:原告因不清楚越界开采程度才申请鉴定开采量,清楚开采量后变更诉讼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很正常的。

  鉴定机构无司法资质

  从《鉴定委托书》中可以看出,法院委托的是攀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测量队,记者在《测量技术报告》中看到,最终出具报告的却是攀钢设计院矿山分院测量队。委托的机构与实际鉴定的机构不一致引起了焱光公司的质疑。焱光公司还认为,该鉴定的性质是司法鉴定,而即使是攀钢设计院,也只有测绘资格而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焱光公司总经理刘鹏说:“现在已经有专业机构具备这些资质,如云南省煤矿司法鉴定中心,为什么不委托他们来鉴定?”

  法官回应胜任

  云南省高院此案的办案法官表示,目前国内对矿山开采量的测量鉴定还没有一个资质要求,这是测量技术的问题,只要具备测量技术的资质和资格就可以胜任。

  判决书写错被告名称

  在丽江市中院和云南省高院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中,被告的名称均为“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而丽江市华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则认为:工商依法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从未登记过,对此名称不予认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李业顺认为,从企业性质看,焱光公司的实质是股份合作制,与所谓“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完全不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名称”,判决书上的被告既然是子虚乌有,自然也就不能作为诉讼主体。

  刘鹏认为,二审判决、一审判决、起诉状、庭审笔录都认定被告是“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显然是主体错误而非简单的笔误。由于对鉴定报告、判决书被告名称等多处存疑,焱光公司提出了再审申请。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肖尧)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