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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 普法不落实领导要担责

2009年08月03日08: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温州8月2日电 记者陈东升马岳君普法任务没有落实,单位领导要被问责。近日,浙江省瑞安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瑞安市五五普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目标任务分解中规定任务要求的,应当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瑞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世林说,普法任务落实得好不好,关系到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高低,公民法律素质高低;在“三五”、“四五”普法期间,个别单位却敷衍了事,将普法材料一分了事。为消除这一浮夸的工作作风,瑞安市进行制度创新,推出硬杠子考核新办法,试图从制度上规范,推动普法任务的真正落实。

  据瑞安市司法局局长项贻康介绍,根据市委《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文件,从市委办公室到市教育局,共17家主要责任单位承担41项普法任务。依据暂行办法,市普法办目前已开始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抽查。对于没有落实任务的单位,他们将如实向市普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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