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红)从7月27日起,市民政局开始对全市街路、楼门(户)、政区等地名标志,进行专项清理,并对破损、污旧、被覆盖的地名标志进行清洁维护。
市民政局成立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三个阶段的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为普查阶段,对破损、污旧、丢失、非法等的各类地名标志进行登记。第二阶段为整治维护阶段,由市、区县(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对所负责的地名标志进行维护整治,对于严重破损的和丢失的要及时修补,对于非法设置的要予以取缔。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对前两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分组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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