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46岁职业司机趁女友不在家,涉企图鸡奸14岁继女,后因受害女童在庭上被盘问下改说对肛门被插一事已记不起,结果控方接纳被告承认较轻的非礼罪名,昨在高院被判入狱2年。
主审法官汤宝臣在判案时指,被告被捕后向警方表示是受害人先向他挑衅才失控犯案,而案中受害人及其母亲均向法庭呈上求情信,受害人在信中表示被告对她关怀有加,有如亲父。
但法官指无论如何被告为受害人的继父,就算受害人如何任性、反叛,身为继父的被告亦应与其保持适当距离,而非自我放纵。
法官指本案并非一般的非礼,被告行为令受害人精神构成影响,且违反诚信,法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士,认为量刑起点为监禁3年,考虑被告认罪,判囚2年。
高级检控官许绍鼎指案中受害女童事发时年仅14岁,其父母离异,被告为女童母亲的同居男友,去年10月某日,女童在房内正准备睡觉,被告进入女童房间,并将身体压在女童身上摆动,及脱去女童的睡裤与内裤。被告把女童双脚托起,用口及舌头舔女童私处,之后用已勃起阳具触碰女童阴部,被告再把女童身体反转,被告作出一些猥亵的动作触碰女童的身体。女童当时感到她的肛门被人尝试用一些东西插入。
事后,女童感到下体肿痛,由母亲陪同往求诊,证实染上疱疹,追问下揭发被告侵犯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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