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很多信访的群众来说,看到“中央政法委对进京上访大省派接访组就近解决矛盾”这一消息时,或许会心头一暖。
信访工作直面群众诉求,如若对问题推诿、迟疑、回避或处置不当,都有可能激化矛盾,损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的安定和谐。
然而,“信访难”又是难以回避的一块“短板”。一些上访群众自嘲“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一些地方变“接访”为“截访”,进京访、重复访仍然偏多,这些现实让人五味杂陈。
群众上访,归根结底是为了解决问题,“就近解决矛盾”不仅体现信访工作方向以及姿态的变化,更是对新时期、新情况、新问题下信访工作发展的一种回应。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其实,群众选择上访,大多也是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无奈选择,而且很多涉及到利益矛盾和民生问题。如何才能做到“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能够解决问题”,就需要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及时,才有可能“就近解决矛盾”。
本是基层矛盾,如果反映的渠道不畅通,问题始终得不到重视和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百姓的困难置之不理、对上访置若罔闻,那群众又怎能寄望于“来信”受到重视,又如何不进京上访以求问题解决?所以,“就近解决矛盾”的提出不仅是从空间的归属地上对信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从另一个层面看,也是对基层干部更新观念、改变作风提出了要求,需要领导干部增强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只有心系群众,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才有可能在信访工作中为民解忧;只有切身感受到民生疾苦,才有可能做到高效地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只有真正有作为有行动,才能让问题不在“等”和“靠”中贻误了解决时机;只有干部群众“心近了”,才更有利于“就近解决矛盾”,才能为《意见》中提出的“要侧重地方接访,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早在今年4月,中办、国办就曾联合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定期、随时接待群众来访,要求干部主动下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并把化解矛盾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对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再好的制度也需要落实,才有实际效果和意义。因此,面对群众的殷切期望,做好信访工作,填补政法机关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效率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待之间尚存的差距,显得格外地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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