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 郭宏鹏
“租房吧?先登记一下。”房东老陈夹着一支笔,拿着一本《暂住登记表》跟租客打招呼。“姓名?”“张小明。”“户口所在地?”“重庆市开县长沙镇双河村”……
乍一看,这像是发生在一家旅馆内的场景。
可实际上,这是记者今天在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高霞社区某出租房看到的一幕。作为房东,老陈正在参与一条租赁房屋的新举措:从今年4月起,晋江市借鉴旅馆业管理模式,在各村(社区)设立租房服务管理站,开展租房“旅馆式”服务管理。
何谓“旅馆式”服务管理?晋江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吴国宾解释说,就是以村(社区)为单位,把每个村(社区)作为一个“旅馆”,把每个村(社区)的租房服务管理站作为“旅馆总台”,把每户租房作为一间“客房”,统一为每户租房编订一个租房门牌号即“客房号”,落实下村干部、驻村(社区)民警、租房协管员、租房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等的管理责任,及时更新租房及承租人员信息,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以前一个民警要管两平方公里的暂住人口,要想控制发案,很难。现在只要管住暂住人口的"落脚点"就可以了。”说起外来人口管理,青阳派出所副所长朱良志感触颇深,随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进晋江,出租屋作为一种新型的“房东经济”越来越繁荣,然而出租房管理混乱也成了老大难问题,房东大都扮演“甩手掌柜”的角色,卫生状况差、治安管理滞后成了出租房的“顽疾”,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出租房中命案更是时有发生。
据朱良志介绍,实行出租房“旅馆式”服务后,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东必须承担起承租人员身份情况的登记、查验责任,每天将租房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情况。此外,警方将出租房分为重点户、一般户、放心户进行管理。重点户是指房东不履行治安管理责任、租房管理混乱且房东有劣迹或承租人有犯罪前科及嫌疑的,须每周检查一次;一般户是指房东委托他人进行管理或承租人无正当职业有违法条件的,须每半个月查一次;放心户是指房东自己管理出租房且履行治安责任或承租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只需每月检查一次。
朱良志说,如果房东漏登漏巡,或是出租房屋发案,第一次会被警告,第二次会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亮黄牌。第三次亮红牌,就要被处以数百元不等的罚金并停业整顿。
事实上,房东成为“旅馆老板”后,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今年7月初,安海派出所接到一名房东举报,称有3名租客经常昼伏夜出,行迹十分可疑。派将出所随后组织民警将这3名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这3名犯罪嫌疑人自6月份以来已经在青阳、安海等地结伙盗窃了6辆摩托车。
“出租房实行"旅馆式"服务后,治安效果立竿见影。”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向记者坦言。有数据为证,今年4月至7月,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74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88%,涉及出租房发案及居住人员犯罪的同比下降了20%。
本报晋江(福建)8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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