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发生口角,男子动起了拳脚
老太挨打后变成植物人
他紧紧握着老伴的手,用带着血丝的眼睛注视着老伴的脸庞,可是老伴虽然睁着眼睛却做不出任何反应……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70岁的王辉就这样守在老伴身边,他不时地在耳边呼唤老伴的名字,他相信总有一天,老伴会苏醒过来。
7旬老汉照顾起植物人老伴
今年8月27日上午,在王辉的身旁,63岁的老伴刘晓敏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腿部偶尔会抽动一下,似乎在证明自己的存在。“她已经这样躺了一年多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醒过来了”,提起老伴的遭遇,王辉叹了一口气,已经70岁的他不得不肩负起照顾老伴的重任,由于老伴不能正常吃饭,他要将所有的食物都用搅拌机弄碎,才能通过通过鼻管喂给老伴吃,而且每两个小时就要给老伴翻身,一年多的时间了,王辉从来也没能睡个安稳觉。
这对老夫妻已经结婚40年,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生活也十分简朴。在他们退休之后,还力所能及地出去打零工,王辉在一家医院当保洁,其老伴在一家电子城当保洁,“她这个人很能吃苦,每天要骑近十分钟自行车,然后再坐公交车上班,她骑车飞快!”如今,自行车静静地放在角落里,王辉再也没有机会提醒老伴“慢点骑!”。
那夜后夫妻没能再共进晚餐
时间回到去年6月22日18时许,在南关岭一栋居民楼内,王辉正在忙碌地做着晚饭,等待老伴回家共进晚餐。“她上班路途比较远,得坐好长时间的公交车”,王辉表示自己心疼老伴,所以一般都是他做晚饭。
当日20时许,见老伴还没有回家,王辉有些着急了,于是他便迎到了楼下,准备帮老伴推自行车。可是,他在楼下等了半天,也没看到老伴的身影,王辉只好又回到了家中。
这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爸,我妈在我这了,你别着急啊!”王辉的二儿子打来的电话,王辉当时觉得不太对劲,在他的一再追问下,二儿子说出了事情真相,原来老伴在公交车上出事了,但是他从儿子口中得知并不是“严重”,王辉这才放下心来,自己坐下来吃了晚饭。然而他完全没想到,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和老伴在家面对面共进晚餐了。
老太公交车上被男子打伤
此时,刘晓敏正在医院接受检查,她的身体多处被打伤,但是神智依然清醒,能够配合医生检查。就在6月22日18时许,开往大连湾的一辆公交车上,拥挤的乘客中间,两名乘客因相互拥挤发生了争吵。其中一人就是刘晓敏,另一人是30多岁的男乘客金某。发生口角、互相辱骂、动手厮打……一场小纠纷,最终制造了一场暴力。在这个过程中,刘晓敏遭到拳打脚踢,最终被金某打伤。
当时,有打抱不平的乘客报了警,警车拦住了公交车后,民警将刘晓敏和金某一起带到了派出所,王辉的二儿子闻讯后赶到派出所,此时刘晓敏仍然神志清醒。见自己的母亲被打伤,而且动手打人的还是一个大男人,王辉的二儿子实在无法忍受,一气之下动手打了金某。就在这个时候,刘晓敏突然从椅子上摔倒在地,被送到了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天,王辉知道了事情真相,到医院去看老伴,此时老伴仍然神智清醒,她说自己没事儿,劝王辉回家休息。
两天后老太变成“植物人”
可是,就在去年6月24日5时许,刘晓敏在病房内干咳两次后,突然丧失了意识,并出现呼吸停止,后来经过心肺复苏后,终于恢复了心跳和呼吸,但是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后经法医鉴定“刘晓敏现呈昏迷状态符合在原有心律失常、室性早搏的基础上,腰背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双肺下叶基底段挫裂伤、腰3右侧横突骨折、左肾内血肿而诱发心脏骤停,大脑缺氧,最后形成缺氧性脑病。”结论为,刘晓敏身体3处损伤程度为轻伤。
据了解,打人者金某出生于1972年,是我市一家酒店的厨师主管,而且还拥有大学文化。今年7月23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金某赔偿给被害人家属10万元。“这点钱给她治病根本不够用,可是听说打人者家里也没有钱……”王辉对此感到很无奈。
状告公交公司索赔44万元
今年7月份,王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刘晓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经法医鉴定,刘晓敏现为一级伤残,无民事行为能力,需终生护理。后来王辉以老伴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大连某客运有限公司,他认为公交公司在这个事件中应该承担责任,要求其承担各项损害共计人民币44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司乘人员当时没有发现刘晓敏被打,也没有发现车上有任何异常情况,因为司乘人员通过后视镜根本看不到车的全貌,因此公交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而刘晓敏的代理人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吴彦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金某是直接侵权人,应依法对刘晓敏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作为承运人的客运公司,对刘晓敏在运输途中遭受的人身损害,也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特别要强调的是本起事件中相关司乘人员并未尽到劝解、救助刘晓敏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故客运公司应依法承担给刘晓敏造成的部分损失。目前,法院还没有对此案作出宣判。记者张兴
摄影记者孙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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