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8月31日电 (记者何勇)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葛本亮,在今日举行的《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辽宁省已经建立、形成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组织指挥、新闻发布、现场管理记者、舆情研判、网络安全管理的五种长效机制。
刚刚通过审议、10月1起实施的《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客观、真实的报道。”
葛本亮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不管是中央主要媒体的记者,还是港澳台记者、国外媒体记者,以及辽宁省内主要媒体的记者,持有效证件,依照相关规定,在辽宁都能采访突发事件。辽宁将创造条件保证媒体在突发事件中,有序、及时的发布客观、真实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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