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9月2日电(杨彦、谢红江、王爱芳)近日,陕西省千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介入不属检察院管辖范围的上访案件,使上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满意解决,成功化解了一起集体上访。
8月初,千阳县文家坡乡宝丰村一组村民何某等14人到千阳县检察院反映:原任组长在任职期间将组上700亩耕地对外承包,未公布帐务,有经济问题,多年找乡、县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结果,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就要到市、省上访。
接访后,千阳县检察院认为该问题虽不属检察院管辖,但考虑集体上访的不良社会影响,接待人员认真听取了来访群众的意见,并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安抚工作。当天下午,检察长张长全就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抽调反贪、控申等人员,深入宝丰村展开调查。
经查阅账务、档案和询问有关知情人,查明2003年12月,宝丰村一组原任组长何某与千阳县宏春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以每亩5—8元的价格将该组602.92亩土地对外承包,期限为10年,宏春公司5年应向组上交土地承包费18182.80元,己进帐16524.12元,下欠1658.68元,但组上至今未向村民公布账务。根据调查情况,检察人员及时将情况向乡政府、村委会作了通报,并要求乡政府确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将该组账务向村民公布,同时检察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对上访人员进行了答复。上访人员感激地说:“没想到检察院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村组已将账务进行了公开,我们很满意,感谢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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