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大的投资迷局
■本报记者 龙昊
“一个精心策划的上千万的合同欺骗案,村、组委草率办事,自作主张,让我贫困村失去几乎所有的林地……贫困村的前途谁来关注?”这是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木脚乡坪水村向本报记者发来的求助信。
引发记者关注的不仅仅是因林权流转而引发的矛盾,而且是这冰山一角的背后隐藏着中国林大(0910.HK,由“金威国际”转型而来)资产规模急速扩大的非典型途径,以及因此而来涉嫌融资欺诈的可能。
卖山
事情还是从通道县木脚乡坪水村的林权纠纷说起。
通道县位于湘西南端,与广西接壤。该村距县城40多公里路程,散布于山林之中。此处山林葱郁,但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涉及林权转让纠纷的瓜藤界组、瓦厂界组(一组)和坪水组(二组)共三个组,50多户约230人。
“卖山,开始都不知道卖给谁了。”
“让我们损失了1000多万元。”
“当初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也不知会村组干部。”
“现在是谁也不管。”
8月初,记者来到该县了解此事,距县城约40公里,再走宽约2.5米,长约7公里山间公路,来到位于森林深处的坪水村。看到记者到访,很多村民七嘴八舌地诉说不满。
据村民介绍,2007年初,响应国家村村通公路工程,该村计划对乡通村6.8km公路实施路面水泥硬化,除国家补助资金外,村民还需集资40万元左右,方能进行施工。群众经济困难,无法筹集人均近2000元的资金。当时恰逢土地流转政策允许集体土地权属转让,也有外面的公司有购买该村林权的意向,于是,经全村各组民商议决定,转让部分山林资源使用权属,以解决集资修路的困难,还可以增加村民的经济收入。
2007年4月份,经乡林管站介绍,绥宁县春盛龙腾板业责任有限公司(下称绥宁春盛)的杨友平(村民都称之为杨老板)到该村洽谈转让事宜,2007年6月,杨友平与该村三个组分别签定了初步转让意向协议书,转让部分本村经营不到的山林给杨经营,转让期限50年,当时协议是首付80元/亩,5年后每年再支付9元/亩的租金,另负责交纳该村的集资修路款。当时并没有确定转让的林地面积,双方约定支付转让款时再签定正式合同。
根据这一意向协议,村民可获得林权转让款1000多万元,并且5年之后还有固定收益。
据介绍,绥宁春盛是一家规模不大的人造板厂家。
意向协议签定后,有人对该村进行林地面积和蓄材量调查。2007年10月,该村负责人在未经开会通报结果、也没有签定正式转让合同的情况下,到杨友平处领取林地林木转让资金。到2009年为止,村民所领取的全部资金约260多万元,远远少于意向协议资金。同时,村民被告知,原协议上明确不转让或另行议价的1295亩人造杉木林,已被作价68万元转让给了买方。
欺骗
由于没有通过村民会议林权就被贱卖,且不知买主是谁,引发村民不满。
“结果令人惊讶。价格卖得太低了,不同意卖的也给卖了”。村民马孝泽说。马孝泽是维权代表。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经过向相关部门了解真实情况,村民获知,林地并非卖给了杨老板,而是北京万富春森林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富春)、卖给了杨东军(据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杨为北京万富春的法定代表人——记者注)。林权转让款也与村民实际拿到手的相去甚远。
据村民在通道县林权办、县公证处查询到的关于本次林权转让的资料显示:
一,该村林地共计19个板块23949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已登记在北京万富春名下,而不是与村民签定协议的绥宁春盛。林权系直接转让给北京万富春(见《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林地林权登记现场核实表》),资料还显示,2007年的3月12日、6月10日、7月7日、7月13日、8月21日等五个日期签定了林木林地转让合同。
二,让全村群众愤怒的是:坪水村三个组各自与北京万富春签定的“合同”竟然是,“林地以80元/亩的价格,一次性转让给北京万富春”,并没有其他的利益条款。况且,会议记录里的与会人员签名全是伪造,压盖的手印亦是他人所为。
三,在通道县公证处所查阅一份经过公证的合同书显示,该村23000余亩林地以664万的价格,一次性作价转让给绥宁春盛经营50年!而在2007年10月12日村委向县林权办提供的一份证明文件中明确证实该公司的所有收购款项都已付清。这与村民所得的不到300万的收入大相径庭!
这让村民感受到了欺骗。
作为事件的亲历者,瓦厂界组(一组)原组长张仁和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所了解的事情经过。
“杨老板是由人介绍过来的。村民开会签订了初步协议。后来有人来搞林业调查,再后来的正式协议就不清楚是怎么弄的了,上面我自己的签字都不清楚是谁签的,那时连村、组里的公章都上缴给乡林管站,领钱(即林权转让款)之后公章才领回,所以协议上的公章我都没经手盖。”张仁和说,“不同意卖的杉木林也被卖了,钱也一并打过来。钱是村、组负责人分别到绥宁杨老板那里取来的。”
通过对比2007年5月颁布的《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蒙平刚认为该林权收购行为多处违法:首先,程序违规;第二,上报的材料不全或虚假;第三,违背审批权限。办法规定300公顷以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300-500公顷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500公顷以上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村民还反映,他们在县林业局了解到,坪水村的23000余亩林地(被分为19个地块)只是北京万富春在通道县收购的54个地块林地的一部分。
随后,本报记者电话与通道县林业局联系。该局办公室主任表示对此无法答复,要求记者采访要通过正规渠道。
[1] [2] [下一页] |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