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海安县大公镇83岁的储佳木老人在自家法律文化室内为二十多名青少年举办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座,教育孩子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上世纪80年代,储佳木从镇宣传委员岗位退休后,积极投身青少年普法事业,经常带着自编自印的宣传资料,深入学校、村居,向青少年宣讲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1996年,他投资十多万元创办“储佳木家庭法制文化室”,购置了各类法律书籍、光盘和报刊,在节假日、双休日免费向青少年开放,并定期开设法制讲座,播放普法光碟,举办法制图片展。
十多年来,他的家庭法制文化室接待青少年2500多人次,播放法律知识宣传光盘一千多小时,举办各类专题法制讲座八百多场。老人的做法受到家长、学校和社会广泛赞誉,大家亲切地尊称他为“普法老寿星”。本报记者丁国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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