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深圳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率先引入新闻发布“问责制”。次日,中央、省市及香港媒体都在显要位置报道了这一消息。
作为我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透明政府、实现信息公开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新闻发布制度前进一小步,就会被解读为政府民主政治建设前进一大步。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历次的新闻发布制度进阶,都会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建设历程 政府“新闻官”扩至近800人 今年前7个月深圳经济形势逐月回暖、国家超级计算中心落户深圳、“第一个亚洲人基因组图谱”在《自然》杂志发表、“9·20”特大火灾造成43人死亡……在深圳,这些大事的背后都有着一个部门的影子,这就是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发布采访通知、组织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会现场实录,这些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每一个环节背后都有他们的忙碌。
在深圳,支撑政府信息发布的不只是市政府新闻办一个部门五六条枪,而且是一个完整的新闻发言人梯队。截至今年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前夕,新闻发言人队伍已扩充至近800人,其中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区政府共设立新闻发言人59名、配备新闻助理88名,各基层新闻发言人及助理共600余人。
从1985年尝试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已经走过了25个年头。
25年来,随着深圳新闻发布制度一步一个脚印的日趋成熟,也折射出深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的不懈追求。深圳市新闻办新闻助理罗忠政表示,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新闻传播因素,这一“新闻执政”理念已经渗透到深圳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各个层面。
“我们的政府要更加自觉地按照国际惯例行政和公开政务。”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将新闻发布的作用凝练地总结为四个字———“辅政亲民”。
深圳特色 “行政首长负责制”解决关键问题 2008年9月20日23时许,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死亡43人。事故发生不到3个小时,第一份新闻通稿挂上了政府网站。9月21日中午,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召开,龙岗区区长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对外公布有关详细信息。此后连续几天,深圳市政府网站都及时对外公布了事故原因、问责调查、伤员救治等信息。
这次新闻发布和应急处置主动、快速,被境内外媒体称赞为“明智之举、应有之责”、“深圳保持高度的信息透明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国新办复旦大学专家组对“9·20”应急新闻发布案例还组织了专题评估并表示肯定。
SARS之后,深圳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速,这让深圳在应对诸如南山“2·27”大火、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重大公共事件时都更加得心应手。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政府新闻发言人也如雨后春笋般设立起来。国务院新闻办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74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虽然各地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同小异,但“极具地方城市特色”仍让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独树一帜。
深圳市新闻办主任苏会军表示,深圳新闻发布工作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行政首长对实施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负领导责任,各级新闻发言人代表行政首长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这一制度明确了新闻发布工作是一项“一把手工程”,解决了新闻发言人代表谁发言、发布的内容由谁审定等关键性问题。
另一极具深圳特色的做法是新闻发布坚持“归口负责、分级发布”原则,强调“行政事权”与“发布责任”对等,即有权管什么事,就有义务发布什么新闻。
在此基础上,深圳构建起了“多层次、多部门、多角度”的新闻发布体系,这被外界形象地称为新闻发布制度的“深圳模式”。在这一体系中,新闻发布的层级按事权细分,从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到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再到街道办甚至社区工作站,分级负责,各级各类部门从不同业务角度公开、解读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深圳模式”从制度层面推动了深圳新闻发布逐渐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2008年,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近40场次,2009年上半年,该平台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已经超过了20场。而各个部门、各区政府也都积极自主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最密集的深圳市公安局近年来每年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超过百场,拔得新闻发布的头筹。
最新探索 建立大部制下的新闻发布模式 虽然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足以傲视国内其他城市,但深圳新闻发布制度的主要推动者之一、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宣柱锡坦言,深圳新闻发布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现在实行的新闻发布制度缺乏刚性约束,随意性大。“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出现新闻发言人对社会关切予以回避、对媒体咨询加以推诿、在重大事件上不断失语和在热点问题上进行搪塞等问题。”
正是看到了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王京生于2008年2月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问责机制势在必行”。
历时一年半、九易其稿,《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日前正式发布。《办法》明确将常规政府信息、社会热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预警信息、重大活动、媒体监督等内容列入新闻发布范围内,并对常规政府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分别设置了7个工作日和120分钟的时限。如果发布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的官员评价说:“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创新之举。”
在公布《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新闻办也站出来承诺,要“力挺舆论监督,努力做媒体获取和挖掘政府新闻的"报料人"”,并向各部门明确喊话:“新闻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部门首长;其次,在与媒体打交道、为记者提供新闻服务的日常工作中,新闻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有责任去协调行政首长授权分管领导去回应媒体的采访诉求;第三,在具体事项新闻发布中,按照行政事权与新闻发布对等的原则,分管领导就成为具体责任人了。”
“行政机关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指定熟悉情况的分管领导作为"临时新闻发言人"来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苏会军表示。而这一态度也显示了深圳市新闻办与媒体站在一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坚定决心。
目前,一个可以容纳100多人、能让记者现场发稿的全新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正在建设中,而24小时的记者服务热线电话也将在12月1日前开通。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苏会军透露,深圳将探索大部制之下的新闻发布模式,并且监督推动新闻发布的责任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将逐步实现全市公务员普修“新闻课”———不仅在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了新闻发布方面的课程,在公务员初任班、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常规培训课程中,将会把新闻发布课程列为常设基础课程。
从1985年尝试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已经走过了25个年头。纵览这25年,有几个关键时间点无法忽视:1985年、1998年、2003年、2006年、2009年。
1985年,深圳设立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并由当时的市领导邹尔康任首席发言人,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伴随着特区一起蹒跚起步。
1998年,深圳建立了市、区和各政府部门三级新闻发言人制度,确认了全市38个单位和40名新闻发言人,这成为深圳新闻发布制度走向成熟的分水岭。
2003年,深圳正式实施《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建立了新闻发布“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闻发言人直接从“一把手”那里得到最新信息并被授权发布,“一把手”对新闻发布负直接领导责任。
2006年,深圳市和国新办联合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培育新型政府“喉舌”。而这也引发了深圳各区、各部门给新闻发言人队伍“充电”的风潮。此前的2004年,深圳首次举办过新闻发言人培训班。
2009年,“新闻发布问责制”率先被引入,行政机关发布新闻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都将面临问责,将新闻发布变成了刚性约束。
专家点评 “问责制”彰显了执政能力建设 深圳首推新闻发布“问责制”,其意义何在?《办法》在哪些方面具有突破性?深圳新闻发布制度下一步应该向何处推进?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国务院省部级新闻发布评估组负责人孟建教授对此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走到了一个拐点,如何攻坚、克难,如何走下去都有些迷茫,深圳新闻发布“问责制”的推出对于深化新闻发布制度起了不小的建设作用。
看待深圳的新闻发布问责制不能仅仅停留在新闻发布制度本身,而应该将其放置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大局中。深圳此举彰显了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建立责任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在广东、深圳探寻未来30年的路怎么走的背景下,深圳的新闻发布制度率先启动“问责”,对于打造未来30年的发展有特殊意义。广东、深圳要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也做排头兵,而新闻发布的背后则是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这对民主改革是最重要的。
《办法》中的有些内容外面人看不是很突出,但我们感觉推动很厉害,包括新闻发布的方式、时限、方法和手段的严格规定等。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预案启动120分钟内进行首次新闻发布的规定非常专业,做得很深入。
国务院新闻办一直想在各省、各部委的基础上,寻找更多的典型,包括机关单位层次、副省级城市层面等。我们首先选中的典型就是深圳。深圳的发布制度起步早、培训早,且新闻沟通理念比较新、机制性的改革上思考多,探索了多种发布方式,让深圳从全国脱颖而出。国务院新闻办曾组织专家组对深圳“9·20”大火进行过专题研究,显示深圳新闻发布的观念、能力、技巧都比较成熟。
现在国新办、各省市都在致力于将新闻发布制度“往下”推动,但街道、事业单位等基层能力有限,深圳应在此方面加大力度进行探索。
人物对话 “各级新闻发言人应更多地利用网络”
记者:《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设定的突发新闻发布时限120分钟,依据是什么?
苏会军(深圳市新闻办主任):这是在参照了国内外发达城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制度规定,比如自然灾害、火灾。这些制度规定对于应急响应的时间有不同规范,120分钟指的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开始之后计时的120分钟之内。我们要求120分钟内首发信息,首发信息是基本信息,不要求很完备。有时间、地点、基本情况,这个首发信息可能非常简短,可能就一两句话,但要首发出来,这也主要是为了解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第一时间问题”。
记者:记者采访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向某个部门发出采访函,很多天之后才得到回复,早已过了新闻报道见报的时间。能否对这种情况设定回复时限呢?
苏会军:文件确实对行政机关受理答复记者采访申请的时限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主要是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当前,我们希望能够先行总体上推进各级部门的主动新闻发布。至于规范政府部门受理、答复记者采访申请的时限,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实行大部门制后,很大一个系统,发言人协调把信息找出来确实需要一点时间。当前我们只能在重大问题的新闻发布时限上加以保障,同时也要求每个部门都建立自己的新闻发布程序规定,避免推托的情况或者某一个环节上因为观念意识问题拖延新闻发布时间。
记者:近来省工商局启用了网络新闻发言人,深圳在这方面会有什么探索?
宣柱锡(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这里面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发言人是否积极使用网络;第二,是否要专门设立在网络上发布新闻的发言人。
《办法》在新闻发言人发布工作及发布渠道中专门点到了通过“网络互动”这种渠道。深圳不排斥发言人通过网络来进行新闻发布,从这个概念上说,我们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规定了发言人通过网络开展工作的各方面规定。如果叫他是网络新闻发言人,也可以。
第二,鉴于网络传播速度特别快、参与人数特别多,且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我们也提倡各级新闻发言人更多地利用网络,除了跟媒体沟通外,还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市民进行沟通,把新闻发布工作做得更足。
记者亲历 “新闻官”经历执政观洗礼 深圳新闻发布制度从建立起至今已有25年了,但发展最快的还是最近几年。
2006年,全国掀起了一阵新闻发言人培训的热潮,热潮是由深圳和上海开启的,深圳市和国新办联合举办了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颇具特色的:设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区和各部门三级新闻发言人。在开办培训班时,深圳根据这种三级构架将市、区和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都涵盖在内,共有120多人参与培训,这么广泛的培训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尽管来参加培训的“新闻官”不是副局级就是处级,但面对着台上来自国新办、新华社、复旦大学的专家们,这些官员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地听讲,认真地记笔记,没有一点官架子。
在新闻发布中,许多地方存在着“重事务,轻传播”的误区,也有不少新闻官害怕面对记者,不知如何进行新闻发布和应急处理。他们的困惑,在培训中得到了解答。新华社特稿社副社长熊蕾告诫大家,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不回应、面对负面信息一味采取压的做法非常被动,“如果媒体缺位,别人就会引导舆论”,政府主动提供信息、主动应对媒体,才能真正影响舆论。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史安斌传授了许多面对记者的实用小绝招。最后一节课的“模拟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提的问题个个尖锐、刁钻,让几位发言人见识了媒体记者的锋芒。
走出“新闻集训营”时,有新闻助理说,以后再也不敢出了错“捂在锅里”了,也有人不无感慨地说,虽然很怕媒体报道负面新闻进行舆论监督,但舆论监督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却是实实在在的。在这次培训中,这群新闻官经历了一次执政观的洗礼,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信念开始生根发芽。(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黄超摄影本报记者鲁力丁玎何俊)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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